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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中新合作办学项目外方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9日 15:00  作者:  来源:国际学院  点击:

云南农业大学中新合作办学项目外方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实行课程重修制度是实施学分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加强中新合作办学项目建设,规范课程重修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在与林肯大学协商后,双方同意制定本办法以明确云南农业大学中新合作办学项目重修外方课程的有关事项。

第一条 申请重修的必要条件

申请重修林肯大学外方课程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点:

(一)所申请的课程无成绩;

(二)所申请的课程无及格及以上的成绩;

(三)第三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时,该生所有课程的绩点低于1.8。

第二条 重修方式

学生以插班重修的方式进行课程重修。学生须选择相同课程(课程代码相同)的教学班插班进行学习。学生重修时须按照正常教学班的教学要求,完成相关作业和考试。学生应自己承担因未完成相关要求导致的重修成绩较低或不及格的风险。

第三条 重修组织与管理

(一)若学生已获得对应课程及格以上的成绩但绩点低于1.8,可申请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和第四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外方课程。

(二)课程考试旷考者、课程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者、课程考试违规者,须向开课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国际学院教学办批准方可重修。

(三)国际学院将对重修过程加强监管,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四条 重修考试和成绩记载

(一)没有进行重修报名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

(二)插班重修课程按学校统一安排考试,随教学班一起考试。

(三)重修课程总评成绩将录入至对应学期的成绩。

第五条 重修收费

重修需按规定缴纳课程学分学费,方可重修。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有关收费内容仅对云南农业大学中新合作办学项目下的年级和班级生效。

(二)本办法由云南农业大学国际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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