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云南农业大学国际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
甲方(部门名称): 乙方(国际学生):
地址: 护照号:
负责人: 学号及专业: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适应来华留学教育发展的形势,进一步推动我校来华留学工作,规范管理国际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的勤工助学活动,根据《高等学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外厅〔2021〕2号)、《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云南农业大学国际学生管理规定》、《云南农业大学国际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勤工助学酬金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勤工助学岗位为 (固定岗位/临时岗位)。劳动酬金按月支付的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固定岗位) 或/人民币 元/小时(临时岗位)。
勤工助学酬金由用人部门根据已签署的工作日志结果,按月结算。聘期一般为 一学期,酬金标准为 平时不高于600 元/月,寒暑假期间勤工助学酬金不高于1200元/月。
可根据工作内容及强度在酬金标准范围内进行调整。临时岗位酬金标准为每小时 15元。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为保证乙方学习时间,原则上乙方每周工作不得超过 8 小时,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并须督促乙方不影响学业。
2. 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安排乙方从事有毒、有害、危险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工作。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各种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保障乙方人身的安全。
3. 甲方有义务指导和监督乙方认真履行岗位规定的工作内容, 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岗位要求、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
4. 甲方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签署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日志。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应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业。
2.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及乙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劳动纪律,须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和考核,认真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3.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不得擅自离岗, 不得迟到早退,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勤工助学有关条例和办法进行处罚或解聘。
4. 乙方有根据实际工作量和本协议约定的酬金标准按时获得劳动酬金的权利。
5. 乙方:(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机密信息的任何部分;(2)不得使用、复制或利用机密信息,除非是为了履行在甲方勤工助学任务并且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明确许可/指示;(3)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范措施来保障机密信息的保密性;(4)在第三方需要获悉机密信息且同意遵守这些保密性规定的前提下,出于履行勤工助学任务的要求,方可依照甲方的指示向第三方披露机密信息。
6. 乙方将仅针对甲方事先书面准许的活动使用甲方的名称、徽标和其他知识产权材料(统称为“标识”),且不变更或修改甲方提供的资料。若将此类标识用于其它任何用途,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和侵犯商标或版权。
五、国际学生勤工助学领导小组保留随时监督甲方用人情况和乙方工作情况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 3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 1 份,
国际学院留学生办公室留存 1 份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云南农业大学国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日志
姓名: 学号: 部门: 用人部门负责人: 服务周期:
日期 |
主要工作内容 |
当日工作 小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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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服务小时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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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